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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
来源: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 时间:2023-06-01 18:23:32 作者: 点击:


 

集团各单位:

现将十堰市科学技术局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》转发给大家,请按照通知要求,结合自身实际,认真组织项目结题工作。

校内截止时间:2023年6月26日17:00,联系人:雷乐慈老师,联系电话:8846021

相关链接:http://keji.shiyan.gov.cn/kjjxxgk/zc/qtzdgkwj/tzgg/202306/t20230601_4243444.shtml

3044am永利集团科研处

2023年6月1日


关于开展2022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

各县(市、区)科技主管部门,市直相关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》,经研究决定,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工作,请相关单位按要求组织落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项目范围

市科技局正式下达的十堰市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(十科通〔2022〕29号)。

二、材料提交方式

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采取无纸化填报方式,于2023年6月16日08:30起,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结题信息。项目负责人登录“十堰市科技创新服务系统”(网址http://61.183.19.141:9088),选择页面左侧“项目申报管理—验收(结题)申请”选项,按页面提示在线填报。网上填报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17:30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 因发生重大事项调整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无法执行的项目,可申请项目变更,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在6月12日17点前线下提交《项目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5)纸质版一式2份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(张湾区朝阳北路16号,市科技局905室)审核备案,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 网页申报内容填报完成后,在“相关附件”选项卡分别下载“结题申请表”和“结题简要报告提纲”并打印,“结题申请表”按要求签字盖章后,连同纸质版的“结题简要报告提纲”、“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报告”分别制作成PDF文件,上传至对应附件入口。

3. 上传的“结题简要报告提纲”和“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报告”内容不得出现项目单位名称和课题组成人员信息。“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报告”正文内容统一采用仿宋“三号”字体,A4纸排版。

4. 项目内容涉密填报规定。涉密内容不得在网上进行填报,只需提交附件2(一式1份)和附件3、4(一式5份)纸质材料,不再网传提交电子版材料,线下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科(张湾区朝阳北路16号,原第二建筑设计院五楼)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 付  波    0719-8666170

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   赵小宁    0719-8673202

网络填报技术咨询    何一航    0719-8697687